第 5 期(总第93期)创新基层治理 法律顾问进村(居) 鹤山大力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24 来源:鹤山市创文办 [关闭]
12月2日,鹤山市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等工作,鹤山市于2014年底实现全市138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使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卢永权作讲话,市司法局局长麦少怀部署相关工作,市委办副主任杨学群主持会议。
根据会议精神,进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由江门地区的执业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担任,由村(居)委会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双向选择。无法双向选择时,由江门及我市两级司法局根据公平合理和节约成本原则配置,确保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律师。每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同一个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之间出现利益冲突时,法律顾问应当回避,由市司法局协调村(居)委会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律师在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有四个方面:为制定村规民约、重大经济合同等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开展法制宣传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会议要求,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累计8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以及及时回应处理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等,强化律师管理。法律顾问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次,并将培训情况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完善工作规范。
目前我市已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按照每村一万元的财政补贴已拨付到位。我市共有138个村(社区),其中,10名律师已分配担任48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剩余的村(社区)将由江门调配律师担任,将于月底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