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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期(总第97期)宣扬美德 传递能量——我市新增创文公益灯杆广告349个

发布时间:2015-01-14 来源:鹤山市创文办 [关闭]

为推进我市创文工作,根据《鹤山市2014年文明素质提升工作意见》要求,我市创文办利用城区文明路、人民路、鹤山大道等路段设置公益灯杆广告,以耳目一新的公益宣传方式,以及通俗易懂的视觉语言大力宣扬中华美德,传递社会正能量。目前,我市共新增创文公益灯杆广告349个。

我市创文公益灯杆广告覆盖了文明路、前进路、人民路、新湖路、中山路、鹤山大道等主要路段,包含了创文、中国梦、市委精神、六大核心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奉公、传统美德等丰富主题。色彩亮丽、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公益广告展现于街头,成为城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设置创文公益灯杆广告,是我市广泛开展“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宣传的重要形式,也是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