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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期(总第96期)立榜颂美德 传递正能量——“善行义举榜”基本覆盖鹤山城乡

发布时间:2015-01-12 来源:鹤山市创文办 [关闭]

为倡导见贤思齐、见德思义的风气,根据中央文明办的要求,我市于2014年11月印发了《关于报送“善行义举榜”的工作情况的通知》(鹤宣联【2014】9号),大力推动城乡基层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通过让好人好事上榜,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自觉践行善行义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

根据要求,文明单位、窗口单位,以及中小学校,社区、村、企业要踊跃参与,利用宣传栏、橱窗等设立“善行义举榜”,让先进典型、道德模范、好人好事上“善行义举榜”。我市“善行义举榜”建设工作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已设立“善行义举榜”102个,基本覆盖市区、乡镇、学校、社区及重要公众场所。

建设“善行义举榜”是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窗口,也是我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目前,中央宣传部宣教局已设计开发“善行义举榜”评估反馈系统,2014年12月已经开始上线运行,实现“善行义举榜”工作的网上报送、评估及展示,我市也将随即启动相关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