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期(总第101期)深化诚信体系建设 启动诚信示范街创建
2月11日,我市举行“诚信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启动仪式,新业路(中山路至东升路路段)作为我市首个“诚信示范街(示范店)创建点”,宣传彩旗迎风招展,沿街商铺和小区的显眼位置张贴了设计精美、内容生动的宣传单张和告示,市民纷纷驻足观看。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招文娟,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全市200多名经营者代表参加了启动动员会。
动员会上,市工商局局长罗超华对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相关经营户代表郑重宣读、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招文娟常委作了动员讲话。招常委强调:各经营户要诚实守信经营,树立企业形象;各职能部门要优化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媒体引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诚信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是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测评指标,是深化诚信体系与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引导商家严格自律、遵章守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环境为活动目标。活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现已完成;二是集中创建阶段(2015年2月至7月初),工商局、食药监局、农林渔业局、住建局、发改局、卫计局等职能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参照“诚信示范店”评选标准,每月至少一次对创建路段所有商店开展检查指导和督促,市文明办还将定期组织各责任单位对试点商店进行联合检查。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7月中旬到9月),各职能部门联合对每一家商户进行评分,按照评分标准对得分超过90分的商户进行集中评定,最终确定“诚信示范街、示范店”名单,于9月底授牌。我市首个创建示范点设在新业路(中山路至东升路路段),共有百货、家电、建材、餐饮等200多家经营户参与“诚信示范店”创建活动,各经营户按照“亮照经营、保证商品质量、商品明码标价、完善投诉纠纷处理方法、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实行服务人员挂牌上岗、公布举报监督电话”的标准开展创建工作。“诚信示范店”总数占总商户数的90%以上的,才能创建为“诚信示范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