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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期(总第122期)我市创文办赴佛山市高明区学习创文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15-06-05 来源:市创文办 [关闭]

为更好地学习和借鉴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提高我市创建工作水平,近日,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邓继明带领我市创文办全体成员前往佛山市高明区参观学习创文先进经验,与高明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学习。

高明自2011年开始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14年被我省向中央文明办择优推荐为广东省参评城市之一,今年2月份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

当天下午,在高明区委文明办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我创文办工作组实地参观了高明城区的市容市貌和文明宣传的氛围,随后前往高明区健力社区进行座谈交流。据该区宣传部副部长吴伟强介绍,自制定三年创文计划以来,高明从城市发展角度出发,坚持创文、城市升级、城市管理“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抓紧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双素质双目标,依据本区实际和特色,先后建立和形成党政“一把手”统筹抓创文、“微文明”等机制及创文品牌,同时着力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社会人文环境等“八大环境”,推出的一系列措施使市政配套。经过一系列工作开展,高明的城市形象、宜居程度、社会秩序、人文素质等各方面得到快速、显著改善。

我市创文办人员结合我市在创文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高明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高明区也将一些创文工作的经验传授给我市,并对我市今年创文工作中“咏春文化”和“创文走进社区”等专项亮点工作表示赞赏。通过这次学习调研,创文办人员均收获颇丰,在接下来的创文工作中将结合我市实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共建文明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