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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期(总第159期)我市举行诚信示范街揭牌仪式——诚信建设迈向新起点

发布时间:2015-10-09 来源:鹤山市创文办 [关闭]

9月30日下午,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招文娟、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邓继明以及市创文办、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科工商务局、发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行前往新业路诚信示范街创建路段实地察看,为新业路“诚信示范街”创建路段举行揭牌仪式,并给评定为“鹤山市诚信示范店”的店铺授牌。这标志着我市创文工作又一“亮点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我市在2014年年底开始实施了以新业路(中山路至东升路之间)两侧所有商铺为试点的“诚信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此项活动在宣传发动、集中创建过程中得到了相关部门、市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经营者的踊跃参与,最后评定出106家“鹤山市诚信示范店”经营店铺,总数达到参评店铺的九成以上。

“鹤山市诚信示范店”的金字招牌具有较高的含金量:首先是评选的标准高,经营户认为自己经营过程中能基本达到10条评选标准要求,方可提出申报;其次是审查的要求严,每户诚信示范店的申报,必须先经过工商局、食药监局、农林渔业局、住建局、发改局、卫计局、烟草专卖局、文广新局、科工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11个职能部门的严格审查,再通过网上平台、微信平台公示征求全体市民意见,确保这批被评定为“鹤山市诚信示范店”的都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讲求信誉的店铺。

“诚信示范街、示范店”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民心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市委市政府希望以此推动我市商业道德建设,引导商家严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全市人民带来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