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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总第6期)推动星级农家乐创建 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发布时间:2018-06-27 来源:鹤山创文办 [关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创新监管模式,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创建“星级”农家乐,引领全市农家乐餐饮业提质增效,助力打造美丽田园综合体、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周密部署,联动开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家乐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并将该项目列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明确提出“以生态旅游餐饮接待点为重点,推进农家乐升级改造,评选出10家星级农家乐餐饮店”的要求。为此,市食安办印发了《鹤山市整治规范农家乐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工作方案》,食品药品监管、旅游两部门联合印发了《2017年鹤山市星级农家乐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和各镇(街)的工作任务,以及评选星级农家乐的标准、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推进农家乐的升级改造。各镇(街)积极组织开展旅游美食节、评选十大名菜等活动,培育地方特色“农家乐”生态旅游美食品牌,营造“食品安全、食客放心、游客开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强化指导,扎实推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成立工作组,到各镇(街)星级农家乐创建单位进行现场指导,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出整改意见和方案,督促创建单位进行营业场所、厨房硬件升级改造,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印发《鹤山市星级农家乐食品安全工作指引》,要求全部星级农家乐创建单位必须达到餐饮服务量化评级B级以上;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实行“明厨亮灶”,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通过现场指导,创建单位积极筹集资金,按照标准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改造,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员工培训教育,主动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科学评选,形成实效。评审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部门组成评审组,评选过程中,坚持以“择优评选、广泛参与、公开透明”为原则,对星级农家乐创建单位进行严格的初审、复审。评分标准包括经营场地、交通条件、建筑工程、接待服务、卫生条件、硬件设施、就餐环境、餐饮服务、管理制度、加工流程、投诉管理、服务满意度等12项,对通过评审的星级农家乐,在鹤山市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实行动态监管,每年还要开展复核评估。经过严格评定,首批确认了13家星级农家乐,其中三星级3家、二星级6家、一星级4家。评定的13家星级农家乐均处于承接全市生态旅游接待服务的重要地段,能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目前,我市已全面开展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将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继续发动、鼓励辖区内农家乐餐饮店创建星级农家乐,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带动全市农村餐饮行业提质增效,提升珠三角乡村生态旅游中心的品牌,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