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期(总第31期)创示范 造品牌 食品安全上台阶——鹤山市食品安全示范工作有效提升文明城市品质
近日,我市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为着力点,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主动对标,全面展开示范创建再梳理、再部署,重点落实好长效机制,加大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城市品质,持续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部门联动,执行聚焦。全市各相关部门、镇(街)联合行动,全面推进示范创建,聚焦重点问题加大执行力度。推广食品小摊贩集中经营模式,协同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指导,加大食品抽检、农产品快筛快检力度,推进食品安全实时监控平台建设,探索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办法,确保全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以点带面,覆盖全域。在鹤山广场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基础上,鹤山市决定在大润发广场再打造一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力争在2018年11月底前达到创建标准。实行“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100%,特殊食品经营单位使用“食品安全追溯系统”100%,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发挥辐射带动引领作用,切实提高食品经营单位对创建工作的认识。
营造品牌,扩大影响。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生态旅游餐饮接待点为重点,推进农家乐的升级评优活动。达到“餐饮旅游接待环境焕然一新、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更高、餐饮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的目标。5月,新华社、南方日报、网易等10多家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网上视频直播点击率达到40多万人次。
整治摊贩,规范经营。加强食品摊贩综合治理,按照省《条例》,在各镇(街),划定并公布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和营业时间,改善以往摊贩“脏乱差”现象。推进食品摊贩集中管理和登记管理,目前已在各镇(街)设立食品摊贩集中经营点,完成新增食品摊贩登记90户。依托鹤山市全科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平台,进一步加强食品摊贩和市场经营管理,实施实时的风险监测。
落实制度,加强法治。近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着力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成立了政策法规股、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执行案件合议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制员队伍建设。在单位内部挑选政治方向正确、业务能力较强、熟悉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组建法制员队伍,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5场次,参与举办法律法规培训,促进法制员提高履职水平,依法行政情况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宣传教育,营造氛围。一是在城区各大市场、各镇(街)综合市场“巡检”和免费快速检测,加深市民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二是深入社(区)、学校、厂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制作、派发一批宣传资料。三是利用报刊、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增进群众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支持。四是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