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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期(总第112期)扎实推进河流整治 创建文明河岸——鹤山市全面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0-06-02 来源:鹤山市水利局 [关闭]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我市水利局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扎实推进我市重点河流综合整治,严格落实“一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团队、一个工作方案、一张任务清单、一张作战图、一抓到底”的“六个一”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提升河流的生态环境、投资环境、人居环境,创建“水清、岸绿、景美”的宜居城市。
   
“一名责任领导”抓统筹
    鹤山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共有45条,其中17条为跨界重点河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我市全面实行双总河长制,由市委书记任总河长,市长任副总河长,统筹部署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同时,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镇(街)、村、组四级河长体系,每条重点河流各明确一名市级领导和镇级领导任河长,负责实施河道治理的具体工作;每个河段均落实一名村级河长、自然村河长和一定数量的专管保洁员,负责开展常态化保洁,实现专人专管、责任到人。
   
“一个工作团队”齐推进
    专门成立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和市分管河长制领导任副组长,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等17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同步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林业等各类污染源综合治理,形成各司其职、合力共推的工作格局。
   
“一个工作方案”强抓手
    为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结合实际印发实施《鹤山市水环境整治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以此作为我市近三年开展水环境治理的总纲和重要抓手。同时,针对17条重点河流因河施策,分别制定契合该河流实际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修复等七大任务全方位实行精准治理,稳步推进重点河流综合治理工作。
   
“一张任务清单”抓倒逼
    为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我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水质提升为核心目标,2018-2020年连续三年分别制定出台河长制水质提升工作任务清单,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市河长办做好跟踪督导,发现滞后立即督查督办,通过任务倒逼、时间倒排,推动全市河流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地见效。近年来,鹤山市坚持水岸同治、多源共治,开展畜禽养殖整治,清理不达标养殖场7000多家,加强管理鱼塘5021宗,调整16万亩商品林为生态林;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542家,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推进城区及圩镇污水管网建设,建成近400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第三期658条村建设工作;率先实施山塘水库退出承包机制,74宗水库、32宗山塘全面清退养殖;铁腕推进“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近490公里河道全面实行常态化保洁管理,全市整体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水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张作战图”强支撑
    落实“一张作战总图+N张专项作战图”的挂图作战模式。“一张作战总图”即《鹤山市河长制作战图》,在进行深入的河湖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标示我市河流水系,划分西江、潭江两大流域片,明晰各河流具体指标、排污口、养殖场等信息。“N张专项作战图”指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别制作“五清”行动、“散乱污”企业整治、畜禽养殖整治、水产养殖整治等专项作战图,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为推进重点河流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抓到底”促落实
    鹤山市坚持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推动水环境整治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一是深化第三方巡查机制。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的河湖巡查,每月发布水环境“红黑榜”,形成“实时通报、立查立改”的工作模式,截至2020年5月底,累计发布“红黑榜”15期,通过第三方巡查落实整改问题688个。二是创新水质监测预警机制。设置跨界河湖考核断面40个,坚持每月、每季度开展水质监测并通报排名;高标准打造智慧一体化管控平台,设置2个水质动态监控点,实行全天候实时预警通报。三是强化考核问责机制。率先探索实施《鹤山市河流劣Ⅴ类水质约谈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累计约谈责任河长30人次。下一步将结合实际继续制定鹤山市河长制水质考核奖惩方案,坚持从严从重,务求把治水责任压紧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