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总第23期)鹤山公安交警持续发力 营造文明有序交通环境——岁末年初,鹤山公安交警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2022-02-11 来源:鹤山市创文办 [关闭]
“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一座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岁末年初,城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易发,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打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程度,鹤山公安交警积极部署,全警行动,整治辖区交通秩序,持续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整治中,执勤民警以客、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等车辆为重点,严查严处客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乱象,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鹤山公安交警抽检驾驶员是否酒驾
在开展违法整治的同时,鹤山公安交警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方式,对货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以及冬季安全出行常识,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身防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切实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鹤山公安交警对违章停车进行处罚
城市文明,交通先行,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号角吹响以来,鹤山公安交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立足工作实际、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查严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非机动车、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现象顽疾,坚决重拳整治,全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交警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