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明单位

鹤山市财政局2013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具体资料

发布时间:2013-12-24 来源:市创文办 [关闭]

2013年,我局紧紧围绕“创造鹤山品质,创建幸福共享,建设岭南特色宜居城市”的主线,全面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贯穿于全年财政总体工作部署,狠抓增收节支,加强效能建设,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现将我局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干部文明素质

(一) 深入开展思想教育。一是组织全局财政干部认真学习、正确理解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二是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财政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二)开展经常性职业道德教育。一是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干部素质,树立财政形象。二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局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财政道德规范,制作了职业道德宣传栏,引导我局财政干部自觉使用《局办公文明用语》,树立文明礼貌新风。一年来我局财政干部无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三是积极投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副局长李家杰同志担任市关工委委员,根据财政职能配合做好市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将道德讲堂活动纳入财政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体系,组织了两次全局及属下事业单位共100多人参加的活动。其中以“廉政勤政,守善一生”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按中央文明办统一规定的“七个环节”流程进行,先后开展了发善心、唱歌曲、诵经典、学模范、敬道德、自我反省、送吉祥等环节活动。通过活动让财政干部今后在执行财政政策、理财行为中,用良好的财政职业道德正确的谋求财政事业发展。

(四)开展“文明股室”、“文明财政所”等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为引导财政干部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使我局干部普遍具有文明礼仪、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良好素养。

(五)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有固定的社会捐赠计划。一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交纳党内互助金,筹集了人民币10200元交市党内互助金账户;二是开展“一元爱心日”募捐活动,筹得善款8700元;

一年来我局财政干部中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

二、加强内部科学管理,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一) 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一是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局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在人事教育股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制定了《鹤山市财政局2013年文明单位创建计划》,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和内容。二是编写简报,加强宣传。主动与市直属工委和文明办沟通联系,主动上送创建简报,通过宣传使全局创建热情高涨。三是民主管理,政务公开。坚持和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制定了《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理制》、《公开办事制》、《持证上岗制》、《首问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和《鹤山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修订《鹤山市财政局干部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重视科学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局机关的高效、规范运作。四是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一年来我局财政干部无重大违纪事件

(二)开展和谐财政活动。一是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格局上,实行分工负责。班子成员每人都有明确的分工和权限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研究工作时,坚持民主集中,对重要事项实行集体协商决定,广泛地听取意见,不搞“一言谈”、“家长制”,在共同处事中,相互交心通气,相互关心支持。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领导班子的排头兵和领头雁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二是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干部。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局领导和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召开老干支部座谈会,积极了解老干部退休后的生活情况和需要,局领导还利用春节、中秋等喜庆节日前夕慰问老党员,组织探望患病、行动不便的老干部等,大大增进了干群感情,使整个队伍的凝聚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一年来无重大劳资纠纷和其他影响团结稳定的事故或事件发生通过活动。

(三)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消防、保卫工作,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一是狠抓责任落实。由局领导同各股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安全工作责任书》等,真正做到了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全局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分头负责,各业务股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干部年终考核评比和选拔任用挂钩,努力做到岗位清晰、责任明确,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二是落实了内部防范责任制,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一年来我局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有责交通死亡事故,计划生育率达标。

三、开展财政文化建设,形成浓厚学习风气

(一) 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我局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开展常规长效的读书活动。一是加强班子理论学习。制定《局党组201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落实《局党组学习管理制度》,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了整个班子的思想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二是组织干部学习。开展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形势任务教育并形成学习制度,采取报告会、股室学习、支部学习及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注意发挥党组学习的带动和表率作用,采取报告会、党组学习、股室学习、支部学习及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及江门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加 快转型升级、创造鹤山品质、促进幸福共享、争当打开江门之“门”排头兵、建设岭南特色宜居城市做出新的贡献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抓好财政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年头就制定培训计划,认真抓好以本职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培训工作,同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培训干部的选送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今年共选送了两派共6人次参加了江门市财政局组织的高校培训班学习。

(二)开展财政科研,培养干部创新意识。以财政学会活动为载体,以每年一度的全省财政征文大赛以及江门市财政系统专题研讨活动为契机,组织财政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和参与财政科研活动,为推进鹤山财政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

(三)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增强财政机关活力。一是组织参加鹤山市“唱出活力 跳出动力”系列文体活动之2013年鹤山市机关单位跳绳比赛,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二是组队参加“党在我心”趣味登山比赛。为活跃局党员干部的文体生活,进一步创建活力党支部,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财政工作氛围,参加市直属工委和市旅游局将联合举办“党在我心”趣味登山比赛。三是牵头组织财税国资代表参加了市第十二届运动会,乒乓球队获得成年组男双、女双、混双、混合团体四项冠军,男子篮球队获得成年组男子季军及道德风尚奖等成绩。

一年来我局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及邪教活动。

五、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一是提高财政执行力。通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采取多种措施以提高财政机关和财政干部执行力,促进财政各项工作廉洁高效、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是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同志团结一心、努力拼搏、勇于开拓、锐意进取,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紧扣全年增收目标,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保持稳步快速增长,1-11月,我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725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7.48%,比去年同期增收23413万元,增幅15.70%。二是牢记为民理财宗旨,加大民生事业投入。三是围绕转型升级核心,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资金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政策大力扶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继续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及时兑付财政补贴资金。四是突出科学精细理念,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五是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三是强化外部监督,督促落实整改。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特邀市第二纪工委书记李宗耀和局退休干部易梓强为局作风建设监督员,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今年我局没有发生重大投诉事件。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