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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政策的顺利实施 车管所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4-09-12 来源:市创文办 [关闭]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中推出的私家车6年内免检等服务措施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形势下,鹤山市车管所于8月25日晚组织全所民警及工作人员集中会议室进行业务培训,邀请了江门市车管所龙股长前来宣贯解读车检改革政策和新修订技术标准,并解读了群众对新政理解的误区,为我所的群众服务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现将误区解读如下:

误区一:以后6年内不用到车管所年检了。

只是对6年内新车免到检测站过线检测、环保检验、查验机动车,但每2年仍须按时到车管所递交资料,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并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年检有效期。 

误区二:所有私家车都6年一检。

属于免检政策的车型: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

不属于免检车型: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货车。

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误区三:等到9月1日都可以免检。

新车入户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新车入户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新车入户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误区四:私家车在第6年都可以免检。

新规实行私家车6年内免检,实际是指私家车在入户后的第2年、第4年免检,第6年是必须进行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