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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3”清单正式公布(市编办撰写)

发布时间:2015-09-17 来源:本站原创 [关闭]

自今年3月我市启动“1+3”清单编制工作以来,经过单位梳理、会审小组三轮审核、专责小组审定、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等步骤,目前已顺利完成,并在江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通过政府网正式对外公布。

此次公示的“1+3”清单共包括了全市44个单位(含上级驻鹤山单位)13150项事项,包括《鹤山市权责清单目录(2015年本)》和《鹤山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目录(2015年本)》、《鹤山市企业投资准入审批清单目录(2015年本》、《鹤山市市场监管清单目录(2015年本)》4个清单。其中权责清单还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类共11类职权。清单按行政职权清单化、职权设定标准化的原则编制,市、县两级统一规范了职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权属划分、权属说明等内容,并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统一在江门市人民政府“1+3”清单公示系统(http://qzqd.jiangmen.gov.cn/public/)公示,我市鹤山信息网、网上办事大厅、各部门门户网站等也链接了公示系统页面。

市政府强调“1+3”清单公示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职权,并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未经公示的行政职权不得擅自行使,违规行使的将予以追究问责,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克服“庸政”、“懒政”,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同时为保证清单能紧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我市将对“1+3”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将根据职权调整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最新版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