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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四项措施积极开展农贸市场内部整治

发布时间:2015-09-11 来源:创文办 [关闭]

为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创造良好的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对城区新华市场、新鹤市场、永安市场三大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严把准入关,强化源头治理。严把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要求食品经营户持证、亮证经营。完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严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从源头上切实保障经营主体资格的合法。

二是完善硬件设施,落实管理制度。针对农贸市场内烧腊档普遍存在洗消设施不完备等问题,指导经营户限期整改完善,提高卫生保障。强化法规宣传和现场检查,督促市场食品经营户落实食品进货台账、索证索票、肉类检疫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和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可溯。

三是加强质量检测,把好入口安全。充分依托食品检测技术手段,对农贸市场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加强管控。重点对日常消费量大的农副产品、水产品、肉类制品进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非法添加、假冒伪劣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是督促落实责任,强化市场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监督场内经营主体履行法定责任和经营规范,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维护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执法人员结合现场检查向市场内食品经营户宣传法律法规

    

                        执法人员指导烧腊档进行设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