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海事处积极做好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08 来源:原创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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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鹤山海事处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落实船舶港务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准备工作。
一是培训学习,领会精神。鹤山处积极宣贯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明确取消征收时间节点和上级要求,确保免征政策顺利执行。
二是政务公开,及时透明。鹤山处通过内外网络、政务窗口、现场巡航等多种方式告知辖区内各港航企业、船舶和船员,将国家此次切实减轻航运企业负担、促进航运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利民措施宣贯到位。
三是继续做好10月1日前船舶港务费征收工作,做到应征不漏,同时,明确票据、印章、及pos机等后续处理工作,确保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