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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出入境喜获“鹤山市标兵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12-19 来源:本站原创 [关闭]

近日,我大队被中共鹤山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为2014年度“鹤山市标兵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我大队高度重视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把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当做系统工程来抓,并贯穿于出入境管理与服务工作当中,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社会管理,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充分利用大厅的辐射作用,加大创文宣传,倡导文明出游,多渠道、全方位地提高市民的文明素养,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三年以来第二次荣获“鹤山市标兵文明单位”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