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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河长制工作布置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7-04-14 来源:水务局 [关闭]

4月11日下午,市水务局召开鹤山市河长制工作布置会议。各镇、街分管水务工作的领导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工作负责人共20多人参加会议。

    

根据省的部署,到2017年底,在全市境内所有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制是以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为总目标,以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理保护水岸线为主要任务,构建具有岭南特色的平安绿色生态水网。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要求市、镇印发实施方案并公布市、镇、村河长名单,出台河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及“一河一策”的部署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量大。会议要求在4月15日前各镇、街统计好河流、水库、山塘名录,4月30日前制订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6月15日前完成全部目录内河流指标核查工作,并完成县镇两级河长制实施方案,7月15日前完成市各级河长名录初稿编制和市各级河长办公室机构设置方案初稿编制,9月30日前完成市各级全面推行河长制监督管理办法、河长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初稿编制。

        会上,胡剑明局长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省作为重点专项督查事项,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跟进督办。各镇、街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河长,明确分段负责制,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顺利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