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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处迅速行动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7-10-20 来源:本站原创 [关闭]

日前,址山籍聋哑残疾人宋某在市残联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向市法律援助处寻求法律帮助。经了解,2012年宋某与其干妈分别购买了1套相邻的房屋,并在房屋共用的一面墙上开了一个门,方便双方共同居住。由于宋某身体残疾,购房和装修事宜均由其干妈协助办理。近期,双方发生了争执,宋某的干妈以宋某名下的房屋属其所有为由,将宋某起诉至法院。

市法律援助处审查了宋某提供的资料后,现场受理了法律援助申请,并马上指派律师代理。由于案件两天后就要开庭审理,且该案证据资料多且杂乱,市司法局立刻联合市残联,组织承办律师、法律援助处律师、宋某及宋某父母共同展开案情研讨,对案情、证据逐一梳理,核实案情,确定诉讼思路。随后,承办律师加班加点,为庭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在庭审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据理力争,有效维护了宋某的合法权益。

为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今年1月份我市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搬迁到临街一楼,设置了无障碍厕所等设施,保障了残疾人出行办事。同时,市法律援助处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援助对象,依托市残联发放“法律援助服务卡”,开辟便捷快速的绿色服务通道。2016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处共为残疾人提供了22起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效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