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明单位

鹤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05 来源:本站原创 [关闭]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4日上午,市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活动现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起立、奏唱国歌,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郑重地举起右手,面向国徽、国旗洪亮地诵读誓词,庄严宣誓。随后认真听取了省司法厅曾祥陆厅长的视频讲话,并按照讲话要求坚决把牢政治方向,树立宪法意识,助推司法行政工作。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开展简单而又隆重的宣誓活动,一方面督促全体干警在宪法的指导下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另一方面提醒全体干警不忘初心,铭记宪法的威严,践行对宪法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