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明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江门市盐业公司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8-09-04 来源: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闭]

专项检查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食盐批发企业、餐饮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为检查重点,对经营户经营食盐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项目为食盐贮存条件、食盐经营品种、食盐外包装标签标识、经营户索证索票情况、非碘盐经营情况等。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对照《食盐经营单位自查表和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经营户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盐经营活动,保证食盐质量安全。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经营户16家,对现场无法提供进货单据的经营户发出监督意见书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