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党员义工
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服务义务活动
市创文办、市公安局、市直属机关委员会特制定方案,此次活动由市创文办负责统筹,我单位10名党员志愿者积极参与活动,在鹤山市大道大岗路口、前进路路口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劝导市民文明参与交通,倡导培养文明交通习惯,努力营造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文明乘车的良好社会风尚。备注:活动时间为9月5日-10月15日,总共5天,每人5小时。
鹤山市供销社合作联社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