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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21-01-20 来源: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 [关闭]

  文明单位创建要着力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重点推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创建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着力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提供文明优质服务。要顺应经济结构、社会组织、就业方式的深刻变动,推动文明单位创建覆盖到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广东省文明单位——鹤山市税务局

  1月18日上午,鹤山市税务局举办“广东省文明单位”揭牌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启动仪式。江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焕伟,鹤山市委常委刘德贤参加了活动。

  座谈会上,鹤山市税务局负责人介绍了市税务局的创文成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江门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与鹤山市税务局负责人交流了创建文明单位的经验。市委常委刘德贤表示,成功创建“广东省文明单位”是对鹤山市税务局创文工作的肯定,市税务局要再接再厉,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出席活动的领导和嘉宾共同为市税务局获得“广东省文明单位”揭牌。

  鹤山市税务局局长张先林说:“鹤山市税务局将以今天揭牌仪式为新起点,向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进军,把精神文明创建与税费征管效能提升整体联动、协调并进,积极投身鹤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潮中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据了解,鹤山市税务局依靠“三个到位”“四个加力”“五个抓手”的工作思路,做到思想、组织、物质保障到位,发挥党建、学习教育、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的力量,抓实抓好税费收入、依法行政、便民办税、作风建设、基础工作等,并通过文明创建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